根据2023年6月9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并经学校2023年6月2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我校学费标准和具体收费原则调整如下:
1.学费标准
经管类:业余1800元/年,脱产2300元/年;
理工类:业余2000元/年,脱产2500元/年。
2.收费原则
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从2023年秋季学年起,对新招录的专科学生执行新标准;此前入学的在校生仍执行原学费标准,如原学费标准高于新标准的,执行新标准。
现将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5日至7月3日。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情况反映至学校。
电话:028-86655189 联系人:张雪
成都市职工大学
2023年6月25日